广州白云区车身广告
为整理车容、美化城市,在保障交通安全和符合城市市容管理的前提下,应充分利用企业机动车车身外侧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,根据省公安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,出台了“机动车身外侧喷涂广告管理办法“的通知,见粤公(交)字[1993]347号文。现委托广州帝都广告有限公司全面代理及承办有关业务,并具体负责广告发布制作及办理有关手续,具体服务细则如下:
一、客户需提供资料清单:
◆广告版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
1.广告版面四边需留车身外侧面积15—25%原车身颜色;
2.在车身外侧下沿喷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;
3.在广告幅面的右下沿喷写广告批准书编号;
4.车辆的前、后、门及背面按规定不得喷涂广告。
◆ 车身喷涂广告的收费标准:
1.广告制作及发布将按不同的车型定价收费(其中内含有关主管部门管费、广告代理费、制作费、进口材料的电脑喷画等,封铁板按实际面积另计)
2.广告发布期以车管部门批准日期为准,期满后,如需继续发布广告,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。
3.机动车身侧面沙板状应保持平整达到四保标准。
◆ 需要提供的资料:
1.每辆车行驶证复印件 2份;加盖红章;
2.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;加盖红章;
3.车身广告设计稿1份;加盖红章;
4.如果车主与广告主不符,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
5.如果广告画面涉及商标,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
注:具体详细提供资料明细,还需提前发样图量身定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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